案情经过:
当事人刘某某因在民警采集身份信息时,未能控制情绪,踢了民警一脚,该行为涉嫌构成袭警罪,随即当事人被办案民警控制,并拘留在深圳宝安看守所。
在9月24日,当事人家属找到我们律师团队,经过咨询沟通后,决定先让律师团队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。
办案过程:
9月29日,经过会见了解案情,律师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,告知其有利于案件的处理,能争取取保候审。
会见后,律师团队随即与当事人家属汇报沟通。听取了律师团队对案情进行的仔细分析以及办案方案后,家属决定委托我们律师团队代理该案件。
接手案件后,律师团队发现该案件已成捕到检察院,即将到期!时间紧迫,律师团队迅速整理准备相关材料,并以最快速度将不予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,最终检察院做出了不批捕决定。
案件到检察院,经过检察官阅卷后,作出认罪认罚6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。
经过律师团队的案件分析与探讨,虽涉嫌犯罪的事实既定,但仍有争取空间,应加强与被袭民警的沟通。
在律师团队的指引帮助下,当事人刘先生认罪认罚态度良好,获得了被袭民警的书面谅解书。
办案结果:
在历经多次努力与检察官沟通,最终在12月2日,律师团队见证当事人签字认罪认罚具结书,案件获得7个月缓刑的结果。
案件从原6-12个月的实刑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,争取到了7个月缓刑,当事人以及家属对此感到满意,对我们表达了感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