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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对于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处理的
来源:法议刑辩网 2022-03-01 人阅读

刑事案件的不起诉意味着很大程度上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,很可能即将无罪释放,那么我们的公安部门对于不起诉的嫌疑人是怎么处理的呢?今天律师给大家简单做个解答。

公安机关对于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处理的?

公安部门如何处理不起诉的嫌疑人?

一是释放犯罪嫌疑人。

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,犯罪嫌疑人在押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,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。

二是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,复核。

认为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,应当在7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,写明要求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,复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及其要求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,移送同机人民检察院复议,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当一式两份,一份留存附卷,一份随有关材料送同机人民检察院,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,可以在7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,写明要求复核案件的基本情况,复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及其要求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,提醒复合意见书应当一式两分,一份留存附卷,一份随有关材料复送上一级。

以上是公安处理不起诉的嫌疑人的两种方式,大家都明白了吗?更多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疑问,欢迎你随时留言提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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