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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,向单位领导投案会构成自首吗
来源:法议刑辩网 2021-12-30 人阅读

李四是一名公司的员工,表现一贯良好,没有违法犯罪记录,但是有一天在下班的时候,看到楼下有一辆电动车,崭新的钥匙在上面,那李四见财起意,顺手牵羊将这辆电动车骑回了家里,没有被人发现。

这件事以后,李四非常害怕,彻夜难以入眠,每当听到警报声的时候,他都以为是警察来抓自己,非常煎熬,终于有一天,李四憋不住了,去到公司找到最高领导,向其陈述了这件事。

公司领导说,你对我说没用啊,要向公安机关说才有用啊,话音刚落,警察敲门了,李四被公安带走了,那到了以后,李四以如实供述了自己,盗窃的犯罪事实,请问李四构成自首吗?

答案是构成的,因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,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,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的,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,应当认定为自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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