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律师今天说下,这个张信哲在菲律宾代言某赌博平台这个事情,很多人说他作为一个华语歌手,在菲律宾代言一个赌博平台,会不会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,以后回到我们中国大陆来,要不要追究他违法犯罪的责任,让他塌房,然后要对他进行封杀。
关于这一点,大家要知道,在菲律宾当地的赌博是属于合法的,他在当地代言,如果只在当地投放广告,当然也是属于一个合法行为,除非他所代言这个平台,有在我们中国大陆投放广告,或者说他组织中国大陆的人,去参与到境外的赌博,有可能会构成“组织参与境外赌博罪”。
如果这个平台,通过信息网络,在我们中国大陆的网络环境下开设赌场,当然也会构成“开设赌场罪”。
所以目前来看,如果你硬要说张信哲构成违法犯罪,这完全没有任何根据的。
有人可能会说,我们国家不是有一个所谓的“属人管辖”的概念吗?
大家要知道,“属人管辖”它是一个形式上的概念,首先你是要在国外犯了罪,其次呢也不一定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,也看两地是不是都认为这个行为是构成犯罪的,如果只有我们中国认定,这个赌博是构成犯罪,而在外国这种赌博不认为是犯罪,这个也不一定就会依据属人管辖追究刑事责任。
而且目前赌博,如果不是以赌博为业的话,那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,充其量只是一个违法行为,而目前违法行为没有一个,属人管辖的概念,所以说如果大家去到澳门,或者任何比如说拉斯维加斯这种赌博合法地区,你要去小赌怡情一下,这个回来是不会追究你的违法责任。
所以说大家要搞清楚啊,违法是违法,犯罪是犯罪,其次呢,管辖他是有范围的,目前澳门香港以及这个菲律宾,不是属于我们内地法律可以管辖的范围,所以不构成刑事责任前提下,也不一定会受到属人管辖的规制。